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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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内建公墓引发两部门争议
平阳县旅游局:景区内不得建造坟墓 平阳县民政局:生态墓地无须旅游部门审批
徐越

  “原本郁郁葱葱的山体却被开挖建造公墓,与周边幽雅的景区环境实在是不协调。”近日,温州平阳群众向报社反映,称有人在国家级风景区平阳县南雁风景区内建造大型公墓,严重破坏景区的整体环境,呼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生态墓地已对外销售
  10月22日上午,记者在当地群众的指引下来到南雁风景区内公墓的建造地。该公墓建在五十丈村南雁至顺溪公路的南侧,即顺溪至南雁溪流(岳溪)南岸边约一百米的山体上。在接近公墓的路边,记者看到两块打着“平阳县南雁镇安泰生态陵园”的广告宣传海报。据介绍,这就是正在建设中的五十丈村公益性生态墓地,现已对外进行销售。
  “瞧,那边被绿色植物围着的大片黄色山体就是建设中的公墓,真是难看。”当记者来到公墓所处的山脚,时间已是中午时分,在建的公墓内除一自称“看场”的老汉外,空无一人。附近地上凌乱地堆积着泥土、石块等建筑材料,还搭建了不少棚架,一片施工场景。从山脚处往上,已建造了十几排墓穴,看上去密密麻麻一片,大约有三百对,墓地内几乎看不到绿色植物。约六亩的山体表层已被挖去,呈现一片土黄色。
  记者与老汉攀谈时得知,场地现在还在施工中,他们将先建十七排,每排二十余对墓穴,然后暂时停工。他表示,公墓已经对外销售了,挂着红布条的墓穴都已经有了买主。

  旅游局:景区内不能建公墓
  “我们的态度很坚决,根据规定,风景区内是不准建造公墓的,所以必须恢复原状。”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陈杰表示。
  据介绍,被投诉的景区内公墓是平阳县南雁镇去年向县民政局申请建设的。县民政局于去年12月17日作了批复,同意建此公墓,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都签具意见。在申报之初,南雁镇曾将报告送到县旅游局,但被告知,该选定的景区内地块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是不能建公墓的。
  今年3月14日,平阳县风景旅游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原先报请他们审批未通过的公墓居然已经在建设施工,他们当即进行口头制止,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但并未得到执行。之后,旅游部门虽多次前往该地,但施工方凭借着其他部门的批文,仍在施工。执法人员认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的项目,必须经过旅游部门的审批,该公墓未经他们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属于违章行为。
  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工作人员称,他们之所以不同意在该处建公墓,是因为该公墓选址正位于国家级风景区南雁荡山景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属风光带控制区域,且该区域尚未编制详细规划,虽然不是核心景区,但位置很重要,根据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该类区域不得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同时,他们表示,其行为也违背了《殡葬管理条例》——该条例中规定不得在风景区内建坟,而且该公墓的地址违反了“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沿通航河道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保护区、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定,严重影响了景区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且其处于旅游公路沿线可视区域,会对视觉感官造成强烈冲击。

  民政局:不需旅游部门审批
  对于旅游部门的说法,平阳县民政局有不同的意见。该局副局长曾文杰表示,南雁镇申请建造的是生态性公墓,与普通公墓是不同的,其建设不需要经过旅游部门审批,也不受“三沿五区”规定的限制。
  据他介绍,生态性公墓是目前殡葬改革中大力提倡推广建设的,根据政府要求,今年行政村生态性公墓建设要达到85%,该类公墓墓地绿地率要在60%以上,墓区绿化率必须达到80%以上。而南雁镇及其附近公墓建设比较滞后,为使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建造公墓比较迫切。该镇几年前就曾多次申请建设,但因为选址在南雁风景区主景区之内,民政部门都未同意。此次审批的地址是经过现场考察后确定的,因为他们觉得这块山体并不处在主景区,对整体环境影响不大。
  曾文杰表示,根据2005年由省民政厅、财政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和省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生态墓地建设的通知和温州市有关生态墓建设等文件,生态墓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在相对偏僻,有一定交通条件,自然坡度较小,适宜植树种草的荒山、荒地或不宜垦种的瘠地上。生态墓的建设审批并未涉及旅游部门,也未被要求符合“三沿五区”规定。他们认为审批五十丈村公益性生态墓地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引起政府重视 尚无处理结果
  据悉,南雁风景区内建设生态性公墓的争议,已引起了当地领导的重视。民政部门称,他们已经要求南雁镇暂停施工,等待最终的处置结果。  
  据《温州都市报》